香港资本投资入境计划
1.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
2.中国籍而已获外国永居身份人士/澳门台湾居民/外国居民申请
3.提出申请前的6个月(全新政策调整 3月1日起实施)拥有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净资产;与家庭成员共有的个人部分净资产被认可计入(3月1日起实施)
4.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前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投资不少港币3000万元在获许投资产品
5.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
6.以及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